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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保險學會章程

時間:2019/11/27     來源:新疆保險網     作者:新疆保險學會


 。2021年3月31日第八屆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保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The Insurance Institute of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縮寫:IIX。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本會是由新疆境內從事保險業務經營的各單位、社會團體以及注重保險理論研究的各界人士自愿組成的地方性、學術性社會團體,為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深入貫徹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督促會員自律,維護行業利益,促進行業發展,為會員提供服務,促進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能力。
  
  本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以黨建工作統領各項工作。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黨支部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以下簡稱新疆銀保監局);業務指導單位是中國保險學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以下簡稱民政廳)。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業務指導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履行下列研究職能:
  
 。ㄒ唬└鶕O管和市場需要,組織會員開展保險理論和政策研究,促進業內學術創新。
  
 。ǘ┓e極參與研究保險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等工作,為我區保險業改革發展和防范風險獻言獻策;
  
 。ㄈ╅_展專項課題研究、調查研究,組織課題申報、評審;
  
 。ㄋ模┮劳袑W術刊物,組織編寫反映保險調研成果和業內動態的文章、信息。
  
 。ㄎ澹┏修k有關部門委托的其他研究工作,開展會員歡迎、社會認可的其他研究工作。
  
  第七條  本會履行下列服務職能:
  
 。ㄒ唬┌凑諊蚁嚓P規定,開展行業智庫建設,整合行業人才資源,發揮智力優勢,為行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ǘ┰O立有關獎項,獎勵在保險理論研究、產品創新和教學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單位和個人;
  
 。ㄈ┙∪珜W術信息數據庫,完善學術信息分享機制;
  
 。ㄋ模┙洏I務主管單位授權和委托,開展保險政策與理論方面的教育培訓工作;
  
 。ㄎ澹┏修k業務主管單位委托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本會履行下列交流職能:
  
 。ㄒ唬┡e辦學術交流活動,促進業內學術交流、信息溝通和成果分享。
  
 。ǘ┙M織保險信息交流,密切國內各相關學術團體及各地保險學會間的橫向、縱向聯系與協作,學習、借鑒相關先進經驗;
  
 。ㄈ┩晟茣䥺T間信息通聯機制,促進行業資源共享;
  
 。ㄋ模┢渌c行業交流有關的事項。
  
  第九條  本會履行下列宣傳職能:
  
 。ㄒ唬┙M織落實“守信用、擔風險、重服務、合規范”的保險行業核心價值理念,推動行業文化建設;
  
 。ǘ┱闲袠I宣傳資源,組織會員參與行業的宣傳和科普活動,普及保險知識,開展保險消費者教育和社會公眾宣傳活動;
  
 。ㄈ┘訌娕c媒體聯絡溝通,關注行業熱點問題,正面引導輿論宣傳;
  
 。ㄋ模┙M織本會會員優秀論文的評選工作,并向自治區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評選委員會推薦;
  
 。ㄎ澹┢渌c行業宣傳有關的事項。
  
  上述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后開展。
  
  第三章  會員
  
  第十條  本會實行會員制。本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ㄒ唬┙洷O管部門批準成立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
  
 。ǘ┰谛陆O有與保險業相關的科研、教學單位和其他機構;
  
 。ㄈ┰诒kU或相關領域具有較高理論研究水平和豐富實際工作經驗的個人。
  
  第十一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挝粫䥺T資格
  
  1. 擁護和遵守本會章程;
  
  2. 愿意參加本會活動、服從本會管理,為促進保險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3. 在保險行業相應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4. 本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ǘ﹤人會員資格
  
  1. 擁護本會章程;
  
  2. 有加入本會的意愿;
  
  3. 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熱心于保險理論研究工作;
  
  4. 經所在單位或本會單位會員推薦,并經本會理事會審查同意。
  
  第十二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ㄒ唬﹩挝粫䥺T
  
  1. 提交入會申請書;
  
  2. 提交經營業務許可證復印件、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本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3. 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4.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按規定繳納會費。
  
 。ǘ﹤人會員
  
  1. 提交入會申請書和推薦書;
  
  2. 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3.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
  
  第十三條  單位會員設會員代表1名,代表其在本會履行職責。會員代表應當是會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會員代表發生變更時應在一個月內向本會書面報告,履行變更手續。繼任會員代表可接任該會員在本會理事會職務。
  
  第十四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緯倪x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ǘ⿲Ρ緯ぷ魈岢鲆庖、建議和批評,參與討論并決定本會的重大事項,監督本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ㄈ┩ㄟ^本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提出建議的權利;
  
 。ㄋ模﹨⒓訉W會會員大會、年會及其他有關學術活動;
  
 。ㄎ澹┤〉帽緯幱〉挠嘘P資料和出版的刊物,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霑栽,退會自由;
  
 。ㄆ撸⿻䥺T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袷乇緯鲁,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ǘ﹫绦斜緯䴖Q議,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任務;
  
 。ㄈ﹨⒓颖緯M織的教育培訓、咨詢、宣傳及社會公益活動;
  
 。ㄋ模┏袚緯械目蒲、講學或其他專項任務,主動向本會提供研究成果,參加和支持本會舉辦的學術交流和科研活動;
  
 。ㄎ澹﹩挝粫䥺T按期足額繳納會費;
  
 。⿻䥺T大會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  會員資格的變更與終止:
  
 。ㄒ唬⿻䥺T發生合并、分立、終止等情形的,其會員資格相應變更或終止;
  
 。ǘ﹩挝粫䥺T或個人會員退會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無故未繳納會費超過一年,則視為自動退會,由本會收回會員證并予以公告;該會員如申請重新入會,按新會員對待;
  
 。ㄈ⿻䥺T如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追回會員證,并予以公告,已交會費不予退回。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一節  會員大會
  
  第十七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代表由單位會員代表、個人會員組成。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ㄒ唬┲贫ê托薷恼鲁;
  
 。ǘ┻x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ㄈ┻x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ㄋ模┻x舉和罷免監事長;
  
 。ㄎ澹⿲徸h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徸h監事會工作報告;
  
 。ㄆ撸┲贫ê托薷臅M標準;
  
 。ò耍Q定本會的合并、分立和終止事宜;
  
 。ň牛Q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本會每四年召開換屆大會。召開換屆大會30日前,應將換屆準備材料送至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確認符合換屆條件后方可召開。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新疆銀保監局審查并經民政廳批準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一條  本會每年召開一次會員大會。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經1/5以上會員提議的,可以臨時召開會員大會。
  
  第二節  理事會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會員大會代表人數的1/3。每屆任期四年,理事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三條  理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跁䥺T中具有代表性;
  
 。ǘ┠苷P惺箷䥺T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ㄈ┲С直緯ぷ;
  
 。ㄋ模⿻䥺T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的職權:
  
 。ㄒ唬┗I備召開會員大會;
  
 。ǘ﹫绦袝䥺T大會的決議;
  
 。ㄈ┫驎䥺T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ㄋ模┻x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ㄎ澹Q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Q定辦事機構、專委會的設立、變更和注銷;
  
 。ㄆ撸Q定副秘書長、專委會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ò耍Q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和人選;
  
 。ň牛┲贫▋炔抗芾碇贫;
  
 。ㄊ┡鷾时緯甓裙ぷ饔媱;
  
 。ㄊ唬┡鷾时緯甓阮A算、決算方案;
  
 。ㄊ﹫绦行陆y保監局授權或委托的符合本會宗旨的各項工作;
  
 。ㄊ⿲徸h和決定本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三節  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七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是理事會的常設機構,對理事會負責,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第一、二、五、六、七、九項職權。
  
  第二十八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九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四節  監事會
  
  第三十條  本會設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成員人數3-5名。監事會是本會工作的監督機構。
  
  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和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會成員。
  
  第三十一條  監事會任期四年,監事可連選連任。 監事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
  
  本會設監事長1名,經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監事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
  
  第三十二條  監事會的職權:
  
 。ㄒ唬┍O督本會章程、會員大會各項決議執行情況,并向會員大會報告;
  
 。ǘ┍O督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工作,監督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選舉程序;
  
 。ㄈ┍O督本會的會費收取及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
  
 。ㄋ模┫驎䥺T大會提出議案;
  
 。ㄎ澹┝邢硎聲、常務理事會會議;
  
 。⿻䥺T大會決定的其他應由監事會負責的事項。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可采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三十四條  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監事會成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十五條  監事長應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猿贮h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ǘ┰诒kU業內有較大影響和較好聲望;
  
 。ㄈ┰诒绢I域有關單位擔任過相應領導職務,具有管理經驗;
  
 。ㄋ模釔郾緯ぷ;
  
 。ㄎ澹┥眢w健康,公正廉潔;
  
 。┠挲g不超過60周歲。
  
  第三十六條  監事會成員在任期內發生違法違紀或有損行業利益行為的,或因其他原因離任的,須報新疆銀保監局審查同意,可提前離任。
  
  監事會成員提前離任的,可由離任單位推薦其他符合條件的接任者,經會員大會選舉,報新疆銀保監局審查同意后接任。
  
  第五節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第三十七條  本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人數不得超過常務理事人數的1/2。
  
  第三十八條  會長、副會長人選可以是新疆銀保監局提名的人員,也可由理事會從理事、常務理事中推薦,經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原則上由在新疆成立十年以上的保險機構負責人擔任。
  
  秘書長為專職人員,秘書長人選可由新疆銀保監局提名,也可由理事會推薦,或社會公開招聘,經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三十九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猿贮h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ǘ┓厦裾块T關于社團組織主要負責人的任職基本條件;
  
 。ㄈ┰诒kU業內有較大影響和較好聲望;
  
 。ㄋ模┦煜ば袠I情況,被業內公認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良好的組織領導能力及協調能力;
  
 。ㄎ澹釔郾緯ぷ;
  
 。⿻L、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
  
 。ㄆ撸┥眢w健康,公正廉潔;
  
 。ò耍┪词苓^刑事處罰,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ň牛⿻䥺T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任期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經新疆銀保監局審查后,報民政廳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四十一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新疆銀保監局審查并經民政廳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四十二條  本會實行會長負責制,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秘書長在會長的領導下工作。
  
  第四十三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椭鞒掷硎聲、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會議;
  
 。ǘz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ㄈ┙M織研究本會的發展規劃和重大事項;
  
 。ㄋ模┫驎䥺T大會報告工作;
  
 。ㄎ澹┌凑肇攧展芾矸旨墝徟鷻嘞扌惺关攧諏徟鷻;
  
 。╊I導辦事機構、各專業委員會開展工作;
  
 。ㄆ撸┨崦泵貢L,由理事會決定聘任;
  
 。ò耍┖灠l本會重要文件。
  
  本會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會長指定的副會長代其履行職責。
  
  第四十四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置貢幦粘9ぷ;
  
 。ǘ┙M織實施本會的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決算;
  
 。ㄈ┫驎L、副會長報告工作;
  
 。ㄋ模┫虮O事會報告財務會費收取及重要財務支出情況;
  
 。ㄎ澹﹨f調各專業委員會開展工作;
  
 。Q定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ㄆ撸┖灠l日常文件。
  
  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秘書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秘書長指定的副秘書長代其履行職責。
  
  第四十五條  會長、副會長及秘書長在任期內發生違法違紀或有損行業利益行為的,或因其他原因離任的,經常務理事會研究,并報新疆銀保監局審查同意,民政廳核準后,可提前離任。
  
  會長提前離任的,可暫由一名所在公司市場份額排名在前的現任副會長代會長主持本會工作;副會長提前離任的,可暫缺其席位;秘書長提前離任的,經會長提議可由理事會指定臨時秘書長或提前經選舉產生。會長、秘書長離任須進行離任審計。
  
  第六節  專業委員會
  
  第四十六條  本會設理論實務研討專業委員會,開展保險理論與實務研討,促進保險業科學發展。
  
  第四十七條  專業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分別由會長、副會長和會員單位選派分管相關領域的總經理室成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出任。專業委員會對理事會負責,同時接受新疆銀保監局的相關業務指導。
  
  第四十八條  專業委員會會議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研究專業領域的發展事項。
  
  第四十九條 專業委員會職權:
  
 。ㄒ唬﹫绦欣硎聲、常務理事會決議;
  
 。ǘ┲贫ê托薷膶I委員會工作規程;
  
 。ㄈ┻x舉和罷免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理事會決定聘任;
  
 。ㄋ模⿲徸h專業委員會工作報告;
  
 。ㄎ澹┡鷾蕦I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
  
 。╅_展專業領域事項的調研、交流、研討,向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提交有關修改、廢止本業務范圍的服務標準、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專項工作提案;
  
 。ㄆ撸Q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七節  秘書處
  
  第五十條  秘書處是本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貫徹落實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決定,依托專業委員會履行研究與服務的重要職責。
  
  第五十一條  本會應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采取行業選拔與社會招聘相結合,以社會招聘為主選聘秘書處各類專職工作人員。
  
  第五十二條  本會經新疆銀保監局和民政廳批準,可以設立以提供服務與交流為目標、隸屬于本會的代表處或專業分支機構,充分發揮其促進行業發展的職能作用。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五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
  
 。ㄒ唬⿻M;
  
 。ǘ┚栀洠
  
 。ㄈ┱蛴嘘P部門資助;
  
 。ㄋ模┰诤藴实臉I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ㄎ澹├;
  
 。┢渌戏ㄊ杖。
  
  第五十四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會費標準的制定與修改須經會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并獲得2/3以上的會員通過后生效。本會會費標準通過后30日內報民政廳及新疆銀保監局備案。
  
  第五十五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以及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五十六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每年初應向理事會做上年度財務收支和本年度預算報告,并將理事會審議通過的上年度財務收支和本年度預算報告報監事;向新疆銀保監局報送其上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和本年度財務預算計劃。
  
  第五十七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五十八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民政廳、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應向新疆銀保監局報告,并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九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 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六十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十一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專業化、職業化、市場化和規范化管理,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以及退休制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或由理事會決定。會員單位派駐本會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由原單位解決,并不得低于在原單位工作時的標準。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六十二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應先征求新疆銀保監局的意見,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六十三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新疆銀保監局審查同意,報民政廳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六十四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六十五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新疆銀保監局審查同意。
  
  第六十六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新疆銀保監局及民政廳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六十七條  本會經民政廳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六十八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新疆銀保監局和民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本章程經2021年3月31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新疆銀保監局審查同意,自民政廳核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  本章程由本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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